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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尾市纪委办案工作点建设项目拟作出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06 录入员:jcf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汕尾市纪委办案工作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共汕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建设地点

汕尾市区工业大道南侧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汕尾市纪委办案工作点项目位于汕尾市区工业大道南侧,占地面积10174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7238平方米,可用面积53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案专用楼一栋,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框架六层;功能配套房一栋,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框架三层;功能配套房内设功能用房103间,其中被调查人员用房10间、工作人员用房65间,谈话室5间、值班室等其他功能用房23间。项目总投资2364.74万元。

   2.该项目建设单位于2014年6月25日编制了《汕尾市纪委办案工作点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4年6月25日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该项目于2015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于2017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配套建设了一个玻璃钢化粪池(型号:BZHC-3A)和一个有效容积为1立方米的玻璃钢隔油沉渣池。项目生活废水和厨房含油废水分别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2.项目厨房油烟通过排油烟通道引自楼顶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净化器规格是: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型号:LJPD/GB,功率:300W,风量:25000MN/H,电压:220V/50/HZ。

   3.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走。

   4.该项目周边种植了花草树木,绿化率达10%。

受理时间

2017年2月6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37123 0660-33202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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