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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建设 项目拟作出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23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建设

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双(贵)桂山

项目概况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双(贵)桂山,由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日处理700t/d德国马丁SITY2000倾斜逆推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废水处理、灰渣处理、垃圾接收、贮存和进料系统、供排水系统等公用及辅助设施,可实现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5.55万吨的规模,服务范围为汕尾市区、海丰县城、陆丰市区(含星都开发区)和红海湾开发区。项目实际总投资368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83万元,占总投资的17%。

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 2015年12月项目投入试运行。项目主厂房主要由卸料大厅、空压间、水处理间、实验室、控制室、加药间、机修间、仓库、垃圾池、焚烧锅炉间、出渣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除氧间、高低压配电室、集中控制室、变压器室及值班用房等组成。焚烧锅炉间、出灰间、烟气净化间和垃圾池主体为单层,局部二层;卸料大厅、汽机间、除氧间、集中控制室及办公室为二层或多层。生产区设置在场地的中部,生产区的东面和北面为辅助生产区,分别布置了循环水泵房及冷却塔、清水泵房及清水池、油库、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和炉渣综合利用车间。生活区设置在西面,主要为职工宿舍及食堂。项目共有员工82人,其中生产工人为72人,总生产天数为333天,行政部、技术部、运营维护部为白班制,每天上班8小时,生产运行部的司机为白班制,门卫为三班两倒,其余作业人员为四班三倒。

项目建设单位于于2013年3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2013年3月9日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批准。项目建有一套处理规模200t/d的“UASB+外置式MBR+NF+RO”高浓度污水处理站和一套处理规模80t/d的“调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低浓度污水处理站分别处理项目产生的高浓度污水和低浓度,一套SNCR脱氮技术+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组合的半干法烟气净化系统处理项目产生废气;厂内设置了1200立方米地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200立方米地埋式事故池。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分为高浓度污水和低浓度污水。高浓度污水主要为来自项目垃圾坑的垃圾渗滤液和北面填埋场少量的渗滤液,低浓度污水主要为场地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炉渣冷却用水、飞灰固化中心的排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产生高浓度污水和低浓度污水分别进入高浓度污水处理站、低浓度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不外排。

2.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包括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铅、镉、汞等重金属以及二噁英等污染物。项目产生废气经“SNCR脱氮技术+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80米高烟囱外排。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源主要是指垃圾储存、运输、卸料等过程以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过程可能产生的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臭气浓度等。项目主厂房为密闭厂房,垃圾贮坑在封闭的厂房内,垃圾卸料大厅4个垃圾卸料门处设置了微负压以防止臭气外逸,卸料平台区域设置了生物除臭装置,垃圾贮坑上方设置了锅炉一次风口,把垃圾贮坑的臭气抽到焚烧炉作为燃烧空气,使垃圾贮坑处于负压状态。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焚烧炉排出的炉渣、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飞灰、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经推渣机送入渣池,再经渣吊抓入渣车,交由汕尾市中绿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有偿回收作资源化利用;烟气净化系统中的废活性炭随飞灰一起排出,在厂内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定期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经鉴别合格后送至紧邻厂区北面的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进行安全处置;厂内飞灰临时堆存养护场地已平整并硬底化;污水处理污泥浓缩脱水后投入垃圾池,再进行焚烧处置;厂区管理人员及生产工人在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投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4.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余热锅炉、发电机组、风机、泵及冷却塔等。项目建设了一体式密闭厂房,采取了在各类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发电机组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处理,各高噪音设备间及操作间采用隔音材料等降噪措施。

5.环保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制定了《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已于2016年6月20日在海丰县环保局备案登记,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机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采取的各项措施;同时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验收监测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验收监测协作单位:广州市中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17年3月23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验收监测报告

见附件。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20382    0660-3344220

附件:(汕)环境监测(YS)字(2017)第0001号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批稿网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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