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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尾市亿嘉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拟作出验收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11 录入员:jcf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汕尾市亿嘉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亿嘉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海尾公路十七公里处南侧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汕尾市亿嘉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海尾公路十七公里处南侧,汕尾市亿嘉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单位是汕尾市亿嘉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广汽菲克牌厂家授权的经销商,项目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展厅、办公区、仓库等占地面积980平方米,车间占地面积820平方米,现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共20人。该项目是广汽菲克牌车型的销售,附带小范围的维修保养。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2.项目主要设备有:充电机、发动机翻转架、真空泵、四轮定位仪、四轮定位举升机、二次举升移动小车、轮胎动平衡机、10厘整板钢大梁校正仪、制冷剂回收机、电子检漏仪个一台,车间废气抽排系统一套,三合一豪华组合鼓3台。

   3.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84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项中其他类别。该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3月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17年2月9日已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是201744150200000003。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配套建有规格为5m*2m*2m的三级化粪池1个,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排水沟;建有规格为12m*4m*0.3m的沉淀池2个,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洗车用水循环使用。

   2.项目建有一汽车喷烤漆房,设备型号是WLD-3520,设备编号是20170310,设备牌子是威龙达牌。该汽车喷烤漆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喷烤漆房设有房体系统,空气循环系统、过滤系统、加热系统、电控系统、照明系统,喷烤漆产生VOVs废气通过过滤系统(M型活性炭过滤袋过滤)处理后排放。

   3..项目建有一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容器临时存放仓库,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仓库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暂未有废机油产生。

受理时间

2017年4月11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37123 0660-332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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