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保利汕尾金町湾A002地块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保利金町湾A002地块 | |
项目概况 | 一、基本情况 1.保利汕尾金町湾A002地块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保利金町湾A002地块,建设主要内容为31层住宅10栋,商铺7栋,门楼1栋,地下一层。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0674平方米,共有738户,停车位1224个(其中地下车库674个)。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5000万元; 2.该项目建设单位于2015年6月委托编制了《保利金町湾商品住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8月5日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配套建设了2个三级化粪池,项目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2.厨房油烟经住户自行配置的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项目配套建设的公共排油烟通道楼顶高空排放。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走。 4.该项目有1部备用发电机房,备用发电机产生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房和泵房等配套设施均已落实隔音减振等防噪音措施。 | |
受理时间 | 2017年4月12日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 |
邮政编码 | 516600 | |
邮寄地址 |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 |
传真电话 | 0660-3320382 0660-3344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