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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尾市市区盐务局东涌盐场职工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拟作出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18 录入员:jcf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东涌盐场职工安置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东涌盐场

建设地点

汕尾市香湖路西侧新墟村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汕尾市市区盐务局东涌盐场职工安置住房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香湖路西侧新墟村,项目包括东涌盐场职工安置住房5栋和生活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8686.9平方米,共可容纳住户450户。其中,1#楼楼高17层,建筑面积为20352.4平方米,3#楼楼高11层,建筑面积为10893.5平方米,5#楼楼高17层,建筑面积为10893.5平方米,6#楼楼高11层,建筑面积为8903.1平方米,7#楼楼高11层,建筑面积为13631.4平方米,商铺楼高4层,建筑面积为11109平方米,幼儿园楼高3层,建筑面积为2352.2平方米,值班室楼高1层,建筑面积为28.2平方米,发电机房和水泵房均为1层,建筑面积分别为209平方米和31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49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0万元。

   2.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汕尾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汕尾市市区盐务局东涌盐场职工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月4日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该项目于2012年8月份开始动工建设,于2015年10月建成。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配套建设了玻璃钢整理三级化粪池12个,总容积245立方米。其中20立方米化粪池11个,25立方米化粪池1个;每栋楼配套建设隔油沉渣池,其中1#楼和7#楼各9个,3#、5#和6#楼各6个,规格均为2m*1.3m*1.5m。项目生活废水和厨房含油废水分别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进入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配套建设公共排油烟通道,厨房油烟经住户自行配置的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高于楼顶2米高空排放。

   3.备用发电机房为独立房间,墙体采用轻质砖和岩棉材料,备用发电机房废气经配套水膜消烟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房距离居住楼15米。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走。 

受理时间

2017年4月18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37123 0660-33202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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