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MBR膜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过渡期用于周边园林绿化或通过槽罐车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宫污水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过滤池处理后,过渡期通过槽罐车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宫污水厂进行处理。 2.废气处理措施 根据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的结果,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号料、钢材加工工序产生的火焰切割烟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及修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涂装、晾干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等。 (1)火焰切割 本项目使用氧气+乙炔切割会产生切割烟尘,切割烟尘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切割烟尘利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2)焊接 本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焊接烟尘利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3)修磨 本项目打磨及修磨工序会产生粉尘,粉尘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打磨粉尘利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 (4)涂装、晾干 涂装、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VOCs和二甲苯。其中,涂装工序可通过可移动式VOC处理器收集后进行处理,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5)备用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厂区设有两组备用发电机,功率均为100kw,备用发电机使用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备用发电机烟气经碱液喷淋降温除尘处理后,再由烟道引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部件吊运噪声、打磨噪声、螺旋桨校正噪声,尽量选用噪声低的设备,运作噪声高时采取消声、吸声和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旧钢板、打磨铁锈、修磨钢屑、清洗污泥和动植物残骸、焊渣、废弃螺旋桨等;边角料、废旧钢板、铁锈、钢屑由废品站回收,焊渣、清洗污泥和动植物残骸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弃螺旋桨由厂家回收。 (2)危险废物主要为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油漆包装桶和油漆工具及劳保用品,废油漆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900-041-49号危险废物,由供应商回用于原始用途;油漆工具及劳保用品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900-252-12号危险废物,油漆工具以及劳保用品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900-041-49号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3)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