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管理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汕尾市弘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03 录入员: 来源: 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弘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弘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弘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陆丰市潭西镇新埔村荷地兰埔北侧

环评机构: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弘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位于陆丰市潭西镇新埔村荷地兰埔北侧,用地面积1310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93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座拆解车间(含破碎隔间)、3座机动车待拆解停放区和1栋办公楼,以及辅助工程油水分离器、污水站和固废暂存区(含危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废旧机动车5万辆(废旧汽车2万辆/年、废旧摩托车3万辆/年)。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通过以下措施减轻影响:采取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污染,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导流沟,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环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弃土综合利用,剩余部分集中收集外运至指定受纳场。

2、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3、生活污水与隔油后的初期雨水经一体化污水措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的混凝土企业生产用水不外排,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回用,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

4、废蓄电池、废安全气囊、废液化气罐、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柴油、汽油、机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废空调制冷剂等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废品回收商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019年12月3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