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奎山湖截污分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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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奎山湖截污分流工程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园林局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区公园路奎山公园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汕尾市区公园路奎山公园内,拟建设排洪(污)箱涵两段,其中2米×2米箱涵长约165米(奎山公园华园小区附近水闸至奎山湖水闸);4.5米×2.5米×3孔箱涵长约233米(奎山湖水闸至富盛附近奎山湖出水口水闸)。项目总投资8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优化施工方案,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场地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落实施工场地与奎山湖的分隔措施,确保施工废水不进入奎山湖;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城镇基础设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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