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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02 来源: 本网讯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112日至201711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适新木制品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红草镇埔边村海汕路西侧

环评机构: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5660.6m2,利用现状6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5230m2)进行布局和装修,建设木制品加工及喷涂生产线、员工食堂,配套粉尘处理装置、喷涂废气处理装置、工艺用水循环利用装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年产木门、扶栏、家具共一万套。项目劳动定员70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备安装期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安装工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设备安装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运营产生的工艺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配套建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外排;运营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漆雾、颗粒物等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运营产生的涂料废包装物、漆渣及滤网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木屑及木材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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