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保利汕尾金町湾C023C024C025地块商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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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保利汕尾金町湾C023C024C025地块商品住房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C023C024C025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1789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6280.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299959),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6栋商住楼(2栋32层、2栋31层、2栋28层、4栋24层、3栋22层、1栋21层、1栋18层、1栋17层及40栋2-7层),配套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等。项目设置停车位2775个,住房3432套。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作场地洒水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执行雨、污分流,运营产生的废水分别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渣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3.项目住户厨房油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项目运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运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