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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夏金沙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11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汕尾市华夏金沙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511日至201851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华夏金沙湾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金町管区汕马公路南侧

环评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3841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1329.1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38998.79平方米,拟建设5栋33层、2栋32层、1栋30层、1栋28层商住楼以及10栋3层住宅楼,配套建设商业设施、居委会、管理用房、垃圾暂存点等设施。项目设置地下停车位1390个,住房1126套,设计容纳居住人数3603人。项目总投资8.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作场地洒水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执行雨、污分流,运营产生的废水分别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渣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3.项目住户厨房油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项目运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运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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