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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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红草园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依托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备件仓库项目内已建的预留的12号厂房(建筑面积15969m2)进行建设,主要建设电池回收生产线和库房等,公用辅助环保工程均等依托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备件仓库项目现有公用及环保设施。项目年回收废旧动力电池1万吨,主要原辅材料为废旧动力电池,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电池拆解、正极回收、负极回收、正极再生、负极再生。项目劳动定员235人,二班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330天。项目总投资约3904.65万元,环保投资约2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外排量。项目生产废水依托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消费电子零配件建设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过三级化粪池等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项目运营产生的拆解废气和烘干废气采用滤筒除尘+碱液喷淋+UV光解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回转窑尾气采用火焰燃烧+滤筒除尘+碱液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硫酸酸雾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项目运营产生的废电解液、碳渣等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包装材料、原料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交还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项目报告书公参调查结果,80%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0%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团体表示反对。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