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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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大伯坑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占地面积15000m2,建筑面积为2300m2,绿化面积4500m2,规划建设一座转运能力800t/d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本次环评为一期工程,设计转运能力400t/d,压缩工艺为水平压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压缩机位5个,设置压缩处理能力200t/d·台的压缩机3台(2用1备),配套钩臂垃圾运输车8台,集装箱12个。项目属小型Ⅱ类转运站,服务区域为汕尾市城区,服务人口约42.75万人(2020年预测数)。《汕尾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2013~202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在汕尾市主城区组团新建7座垃圾转运站,本项目属汕尾市主城区组团拟建的转运站之一,符合规划环评结论。项目总投资为4069.55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作场地洒水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运营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场地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于废水收集池后运至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相应标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 3.项目运营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配套建设的负压除尘除臭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 4.员工生活垃圾生活收集后与进站的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压缩处理。 |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