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国润纺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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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国润纺织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国润纺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海汕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80280平方米,建筑面积38934.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生产车间(6栋1层、1栋2层)18176平方米,5栋仓库(2栋1层、3栋3层)9900平方米,1栋办公楼2062.05平方米,5栋宿舍楼8796平方米。项目设置清梳联生产线2条、纺纱机生产线6条,以开棉机、清花机、梳棉机、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自动络筒机等为主要设备,以棉花为主要原辅材料,以开清棉、梳棉、并条、粗纱、细纱、络筒为主要工序,设计年产棉纱2395吨。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等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2.项目运营产生的棉尘(颗粒物)经引风机收集至多笼除尘设备除尘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运营产生的废落棉、收集的棉尘出售给专业公司回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