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宏邦建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方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宏邦建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方碎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宏邦建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石奎村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宏邦建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方碎石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石奎村。项目占地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70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原料堆场、破碎区、成品堆场,以1台颚式破碎机、圆锥型破碎机为主要生产设备,以城市开发、建设工程土地平整产生的花岗岩石块为原料从事石料破碎加工业务。项目设计年加工粒径0-4mm的碎石3万立方米。项目员工人数12人,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开工约250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破碎作业区域采用封闭设置,并加装水喷淋装置定期喷洒进一步降尘,对堆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项目配套建设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初期雨水经截水沟引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后中旱作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绿化浇灌和堆场洒水。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