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城区双发采石场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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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双发采石场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城区双发采石场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琉璃径岭虎地山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原汕尾市城区双发采石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琉璃径岭虎地山,占地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平方米,设计年采花岗岩石18万立方米,年产石粒、石粉18万立方米,原项目环评文件于2007年11月14日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原项目建成后试产未满一年,由于市场原因自行停产。现汕尾市城区双发采石场有限公司拟利用原项目场地改建为汕尾市城区双发采石场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改建项目以原项目原料堆场、生产区、成品堆场为主体工程,以5台破碎机为主要设备,以城市开发、建设工程土地平整产生的石块为原料从事石料破碎加工业务,设计年加工1-3mm石粒50000吨、小于0.5mm石粉10000吨。改建后项目员工人数18人,均不在厂区食宿,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开工约200天。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产区、堆场等设置围挡遮盖等措施,破碎作业区域加装水喷淋装置定期喷洒抑尘,堆场、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车辆冲洗废水与初期雨水经截水沟引至项目配套建设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