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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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筹建办公室 |
建设地点: | 汕尾陆丰市星都经济开发区湖陂农场雄鸡尾 |
环评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总用地19789m2,设计处理规模为14吨/日,主要建设2条处理能力为7t/d的医疗废物焚烧线,采用立式连续热解气化炉+二燃室焚烧工艺,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服务范围为汕尾市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劳动定员约48人,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65天。项目总投资为520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主要影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废气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扬尘和尾气;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其它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 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降低噪声污染;采取洒水、遮盖、设置围栏等措施降低扬尘;设置集水池、沉砂池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与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施工期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绿化和降尘;施工生活垃圾送至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处置。其他施工废渣则按环卫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营运期 主要环境影响:废气有焚烧炉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废水有卸料厅冲洗废水、车间清洁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除盐水制备设备反冲洗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水废水、雨季的初期雨水等。固废有飞灰、炉渣、废布袋、废水站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两条焚烧线采用“复合式半干法/干法脱酸塔+前段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后段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净化工艺,烟囱高度35m;医疗废物暂存间按密闭式负压设计,用风机将臭气抽向焚烧炉。配套建设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缺氧+接触氧化+混凝反应+斜管沉淀+超滤+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0t/d。对飞灰用螯合剂稳定化处理后,送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填埋场填埋,炉渣送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填埋场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团体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团体。共发放团体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16份,回收116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93.1%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6.9%的受访者表示反对。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