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城区金易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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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金易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城区金易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西河村琉璃径小岭老石场空地及南侧部分荒地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城区金易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西河村琉璃径小岭老石场空地及南侧部分荒地(中心地理坐标:E115°20'52",N22°49'32"),占地面积约为10000m2(15亩)。项目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来料加工及销售,拟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建筑用砂10万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原料及成品堆场、生产线(破碎、筛分、制砂)、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场采取设置半封闭式棚,同时配套安装洒水设施或安装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定期洒水,保持沙堆表层湿润度;通过对物料表面进行洒水增湿处理,尽量降低落差,尽可能选择在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载,可有效降低装卸时产生的扬尘;本项目在破碎、筛分、制砂设备采用加盖封闭措施,可大大减少破碎、筛分、制砂过程中生产线粉尘的逸散,抑尘效果可达90%。此外本项目拟在破碎、筛分、制砂设备进、出料口加装雾化水喷淋装置或安装雾炮机进行降尘,定期对传送带及生产区域进行洒水抑尘,抑尘效率可达90%;对厂区运输车辆行驶道路定期打扫和洒水降尘。 2、本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及洒水降尘。径流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可有效去除径流雨水中的SS,通过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洗砂机、皮带运输机及铲车、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采取如下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用低噪声设备,在振动筛、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措施等。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噪声值处于较低水平。 (3)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处理。 (4)对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降噪措施。 4、本项目产生沉淀泥饼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