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鼎坤建筑废品回收再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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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鼎坤建筑废品回收再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鼎坤建筑废品回收再生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西门村大埔扇地一处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鼎坤建筑废品回收再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西门村大埔扇地一处,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办公楼以及简易板房等。本项目主要从事石料加工,年生产碎石料12.4774万吨,细沙6.72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建设项目在沉淀池建设和水喷雾系统安装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清洗废水、砂石料的冲洗等施工过程会产生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后回用至工地中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过程粉尘主要来源于汽车的运输过程或灰尘受风吹后的扬尘,或是散落的泥土在行车中扬起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3、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水泥袋、铁质废料、废砖块等,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弃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到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 二、营运期。 1、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泥沙等固态悬浮物,地面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石油类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冲洗废水经管道输送至沉淀池,初期雨水通过导流暗渠输送至沉淀池,澄清后的水存放于蓄水池中,全部回用于生产,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绿地灌溉。 2、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来源有沙石生产工序、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装卸扬尘以及运输扬尘;另外还有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项目采取水喷雾降尘系统定时洒水降尘、帆布覆盖、在非大风天装卸、限值车速等等措施,能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3、噪声主要来自振动筛、水洗轮和破碎机等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型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影响。 4、固体废弃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废渣。员工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沉淀池废渣主要成分为砂粒等,沉淀后回用于本项目细沙生产。 |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