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华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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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华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华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红草镇南汾西坑垭东畔下段牛角栏(宝山猪场左侧)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华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汕尾市红草镇南汾西坑垭东畔下段牛角栏(宝山猪场左侧)(中心坐标N 22°50′1.58″, E 115°19′54.13″)。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00m2,总建筑面积为400m2,本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72000 吨/年。年产沙子(5-10mm)20000吨/年、土20000吨/年,石子(10-30mm)20000吨/年,主要生产工序有给料、制砂、洗砂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洗沙废水、清洗废水和设备冲水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和周边绿化。 2、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粉尘,包括鄂破机、振动筛和制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原料和产品堆场堆放、装卸产生的扬尘。项目拟将设备进行密闭,在车间喷淋处理,减小粉尘影响。 3、项目运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采用低噪声傻逼,安装减震措施,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处理。 4、本项目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进料前需对少量钢筋、木材、塑料等杂质进行剔除的废料,以及洗砂等经细砂回收机处理后产生的污泥饼。钢筋、木材、塑料等杂质经归类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设置污泥压饼工序,配套暂存场所,污泥饼定期交运给红草园区土地平整、市政道路建设回填,或运至建筑淤泥主管部门指定的贮存场所堆放。员工办公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