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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28 录入员:hpk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四期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

汕尾市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内

环评机构:

广东源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四期项目共含5条(段)道路工程,总长约2.364km,其中次干道长约976m,支路长约1.388km,标准段红线宽度15m-20m,包含新建涵洞四座,以及相应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9990.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粉尘和CO、NOX,通过洒水、覆盖、设置封闭围挡减少粉尘,并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及维护。

2. 生产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临时生态移动厕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

3.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行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工期,设置围挡降低噪声影响。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弃土运往指定弃渣场。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排放,加强道路营运期的管理,限制车况差车辆上路。

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行驶车辆会产生噪声。加强车辆日常管理,采取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道路两侧设树木绿化带隔音。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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