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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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红海湾辖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将处理后的达标污水集中输送至海上排污口排放,尾水管设计起点为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终点为施公寮岛南侧海域,尾水管道设计规模为20万m³/d,管网建设有陆域管段、架空管段和排海管段等,其中陆域段新建DN600~DN1500尾水排放管道总长约13173米,陆域管段9417米,架空管段2911米,海陆连接顶管100米,海域管放流管415米,扩散器330米。管道沿海边国防路Y08乡道敷设,穿越石鼓山景区后沿连岛路东侧海域架设管道进入施公寮岛,压力管沿新湖路敷设,排入设计高位井,在高位水井接入排海管段,以顶管方式穿越施工寮岛岸线,扩散管终点离岸约831米。此外,需更换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的尾水提升泵4台(三用一备),配套实施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和路面破除与修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15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7.1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运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尾水排放口及排水管网均应设立专门的工作岗位,专职管理,按班操作,并应有完善的岗位制度和详细的操作规程,应有检查考核责任制。确保排放口、排水管网正常发挥作用。尾水排放口处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管口离岸距离,防止小船撞击事故。对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应经常进行检查巡视,预防管道破裂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厂区排放口在线监测、对本工程尾水排放口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及赤潮的跟踪监测,制定海洋生态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巡查,按计划定期对排海管道及扩散器进行检修,防止管道破损而发生泄漏事故。在本项目陆域段管道符合条件的位置设置流量计和监测采样口。对更换的水泵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 |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