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审批内湖农副产品及水产品批发交易大市场建设项目的建设。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陆丰市内湖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等内容详见附件。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十个工作日(2013年1月31日至2月18日)。如对本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单位反映或投诉。
公示单位: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
邮 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E-mail:583686914@qq.com
附件:内湖农副产品及水产品批发交易大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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