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丰县梅陇新金星首饰模胶厂项目
项目规模:年生产首饰模胶5吨
建设单位:海丰县梅陇新金星首饰模胶厂
建设地点:海丰县梅陇镇深坑岭工业区
环评文件审批时间:2012年12月12日
总投资:50万元
验收监测单位:海丰县环境监测站
污水排放去向:生活污水经集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梅陇镇市政管网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海丰县梅陇新金星首饰模胶厂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基本上落实了海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批复意见的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生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再经沉降室沉降后排放,经海丰县环境监测站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明:生产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项目环保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8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
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海丰县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
联系地址:海丰县海城镇二环西路
邮政编码:516400
联系电话:0660-6686994 QQ邮箱号码:424470853@qq.com
联 系 人:谢先生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注:本公示内容是受海丰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在本网站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海丰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