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12月1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1 |
汕尾市城区红卫渔网加工厂项目 |
汕尾市城区红卫渔网加工厂 |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北门工业区(长埔工业区) |
|
2013-12-12 |
汕环函〔2013〕378号
|
通过 |
2 |
市区50套危旧公房改造为公租房 |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汕尾市市区二马路140号后段等地段 |
项目占地面积1449.16m2,总建筑面积1853.16m2,总投资160万元。
|
2013-12-25 |
汕环函〔2013〕386号
|
通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