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2月1日至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1 |
汕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
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 |
汕尾市区横岭路(新业路)北侧桂竹岭220KV变电站东侧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3233m2,总投资约750万元。 |
2014-2-25 |
汕环函〔201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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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2 |
陆丰市聚广惠种养专业合作社 |
陆丰市聚广惠种养专业合作社 |
陆丰市西南镇青塘村楼社自然村大塘山 |
项目占地36亩,生猪常年存栏量为1000只,鱼塘年生产5-6万条商品鱼,总投资为120万元。项目厂区内设有办公区、饲料室、猪舍以及辅助设施等,辅助设施主要为1个沼气池。 |
2014-2-25 |
汕环函〔201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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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