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1月1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1 |
电脑绣花车间 |
汕尾万盛针织时装有限公司 |
汕尾市城区腾飞路中段汕尾万盛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内 |
利用原有厂房进行改造,车间面积209㎡,项目总投资47万元,主要设备有电脑绣花机4台,年产值10万元。 |
2014-1-2 |
汕环函〔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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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2 |
汕尾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机房 |
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 |
市区腾飞路市司法局六楼 |
项目使用面积32m2,总投资110.2261万元。 |
2014-1-6 |
汕环函〔2014〕5号 |
通过 |
3 |
广东省汕尾市庶浪省二类渔港一期工程 |
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海边路 |
休闲渔业码头50m,小渔船码头146m,中型渔船码头50m,护岸175m,新建防波堤120m,防波堤加固200m,拆除旧堤74m,港池航道疏浚4.6万m3,给排水、消防工程1项,渔港管理中心(综合执法办证中心)300m2,渔港标志1座,临时工程1项(临时堆场、临时护岸等),环保工程1项(垃圾暂存点)。本渔港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784.94万元。 |
2014-1-9 |
汕环函〔2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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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4 |
汕尾吉发食品有限公司项目 |
汕尾吉发食品有限公司 |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工业区 |
主要利用花生、芝麻、黄豆等原料生产炒货及各种调味酱、酱油及食用醋等。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9650m2,建有打渣车间、炒制车间、米醋车间、酱料车间、灌装车间、外包装车间各1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员工宿舍各1栋,以及消防、门卫室等配套设施,合计建筑面积约3940m2。 |
2014-1-9 |
汕环函〔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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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5 |
汕尾市市际治安卡口视频监控系统 |
汕尾市公安局 |
市际、县际交界的高速公路、省道、国道、县道 |
在全市范围建设19个市际治安卡口,卡口系统前端设备拟采用前后拍技术建设,在每车均安装前后一台200万像素的CCD数字高清网络摄像机,实现过往车辆的前后图像同时进行抓拍;另外,安装44台130万像素高清视频摄像枪,19台130万像素高清视频摄像球,实现对卡口设备及车辆、道路情况的实时监控。 |
2014-1-16 |
汕环函〔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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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6 |
汕尾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政法网接中心机房) |
汕尾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1号楼九楼908、908、910和911房间 |
使用面积155m2,总投资360万元。 |
2014-1-16 |
汕环函〔20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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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7 |
一汽大众汕尾市汽车4S店 |
汕尾市君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汕尾市城区埔边工业区海汕公路北侧路旁 |
一汽大众汕尾市汽车4S店位于汕尾市城区埔边工业区海汕公路北侧路旁,用地面积7670m2,总投资401万元。 |
2014-1-22 |
汕环函〔201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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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8 |
汕尾市委市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厅 |
汕尾市信访局 |
汕尾市政府大楼门口右侧 |
楼高2层,占地面积1553.50m2,总建筑面积2439.58m2,总投资650万元。 |
2014-1-23 |
汕环函〔2014〕25号 |
通过 |
9 |
海丰县亿科生态种养发展有限公司项目 |
海丰县亿科生态种养发展有限公司 |
海丰县平东镇山下村大埔里地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地总面积560亩,其中柑园225亩、鱼塘135亩、牧草区133亩、绿化林40亩、猪场15亩、其他12亩,其他为办公、生活、道路、绿化及空地等。常年生猪存栏量约1500头,其中公猪4头、母猪120头、小猪480头、中猪450头,大猪446头;年产(出栏)生猪3000头,分若干批出售。 |
2014-1-24 |
汕环函〔2014〕28号 |
通过 |
10 |
汕尾市城区东霖家俬厂项目 |
汕尾市城区东霖家俬厂 |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长埔工业区 |
现建有生产车间2栋(钢结构平房)、展厅及仓库1栋(钢结构平房),锅炉房1间,办公室、门卫室各1间,总建筑面积约4000m2,总投资300万元。年利用各种纤维板、组合版500m3,家具面纸2万张,各类五金配件、铁钉等辅助材料一批;年产各式床、柜、梳妆台、办公台等木质家具约5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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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4 |
汕环函〔2014〕29号 |
通过 |
11 |
汕尾市顺盈糖业有限公司日榨甘蔗5500吨糖厂项目 |
汕尾市顺盈糖业有限公司 |
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汀洲管理区(原为国营海丰糖厂用地) |
项目占地157000m2,总建筑面积为69402 m2,建筑占地面积为43642 m2。项目总投资44543.44万元,环保设施投资1214万元。项目日榨甘蔗5500吨,年处理甘蔗约66万吨,年榨季生产天数为120天。 |
2014-1-29 |
汕环函〔2014〕30号 |
通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