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8月1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1 |
天豪·熙龙湾建设项目 |
汕尾市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汕尾市区香湖路北侧 |
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约29932.8m2,总建筑面积171285.10m2。项目主要建设7栋住宅楼,裙楼2层,地下室2层。配套公用设施包括商业设施、停车场、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配电房、泵房、地下室排烟排风机房等。 |
2014-8-8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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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明·金海华府建设项目 |
汕尾市金海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汕尾市城区香洲路北侧(奎山河东侧) |
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424m2,总建筑面积210251.48m2。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5栋(其中4栋为28+1、29+1层住宅楼,1栋为29+1、30+1层住宅楼);项目配套公用建筑设施包括商业设施、停车场、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配电房、泵房、地下室排烟排风机房等。 |
2014-8-8 |
通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