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有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海丰县有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9月12日至2014年0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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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县有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海丰县有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鲘门镇百安路原火力发电厂 |
环评机构: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海丰县有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生利用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海丰县鲘门镇百安路,是承接鲘门发电厂停产后闲置厂址而来,厂区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目前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包括造粒车间1栋,破碎车间1栋,原料成品仓库1栋,生活办公楼1栋。原项目于2008年5月经海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总投资300万元,生产规模为再生塑胶粒2万吨/年,破碎塑料片2.2万吨/年,并于当年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正式投产。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60万元,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保留原有造粒车间,将原有破碎车间改建为化纤车间,同时在厂区中部新建破碎车间1栋(3000 m2,一层),在南部新建成品仓库1栋(4200 m2,一层),在西侧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150 m2)。改扩建项目所使用原料主要来自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塑料薄膜厂、塑料制品厂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热塑性下脚料、边角料和残次品,或者是使用过且经加工清洗干净的热性塑料,废塑料年用量约101639.68吨/年,生产工艺主要是破碎、清洗、消毒、分解、热熔、挤压、纺丝等工艺环节。改扩建完成后新增丙纶纤维生产能力29500吨/年,涤纶纤维生产能力29500吨/年,并保留原有再生塑胶粒2万吨/年、破碎塑料片2.2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改扩建后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水(含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沙池处理后方可排放。2.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切实控制施工噪声污染。3.水土流失,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防止水土流失。4.扬尘污染,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洒水等有效防护措施,减轻施工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尽量予以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厂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标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作为周边绿化用水,不排入水体。2.废气,造粒车间和化纤车间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厨房含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3. 固体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堆,分类收集,规范设置贮存场所,定期交相关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认真落实隔音、消声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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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