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汕尾市智雅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汕尾市智雅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汕尾市城区高新区红草园区 | 2018年08月16日 | 汕环函〔2018〕2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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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以北,城北路以东地块 | 2018年08月19日 | 汕环函〔2018〕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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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号厂房双摄模组生产线扩建项目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汕尾市东城路西侧信利工业城31号厂房1楼 | 2018年08月20日 | 汕环函〔2018〕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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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汕尾市城区马宫镇新乡加油站扩建项目 | 汕尾市城区马宫镇新乡加油站 | 汕尾市城区马宫镇新乡村公路边 | 2018年08月24日 | 汕环函〔2018〕2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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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348879,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凤苑路滨海小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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