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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项目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
汕尾市马宫片区北山村北侧
6月24日
汕环审〔2024〕27号
汕环审〔2024〕27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6.24.pdf
2
汕尾市胜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汕尾市胜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长埔工业区内
6月28日
汕环审〔2024〕28号
汕环审〔2024〕28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尾市胜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重新申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6.28.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348879,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夏楼美段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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