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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12年第四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

发布日期:2012-12-13 录入员:swhb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加强汕尾市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管理,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2009年广东省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市监测站于2012年10月份开展了汕尾市2012年第四季度国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现将各国控企业监测结果公开如下:

 

 

企业名称

 

监测项目名称

 

污染物浓度

 

标准限值

 

单位

是否达标

汕尾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化学需氧量

22.8

60

mg/L

氨氮

0.322

8(15)

mg/L

陆河县城大坪水质净化厂

化学需氧量

25.0

40

mg/L

氨氮

1.15

8(15)

mg/L

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

化学需氧量

25.6

40

mg/L

氨氮

1.25

8(15)

mg/L

注:其中氨氮排放标准: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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