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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汕尾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9-06-03 录入员: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综 述

  2018年,汕尾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第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近岸海域等水质达标率100%。交通环境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标准。生态环境状况保持优。

  城市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年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AQI)2.91,达标天数340天,达标率93.2%,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第一。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项目的六个指标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全年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优)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达到二级(良)标准;臭氧8小时年日均值为101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范围在27~272微克/立方米之间,其中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天数共25天,超标日均值范围在161~201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年轻度污染天数23天,占全年不达标天数的92%,全年中度、重度污染天数各占1天,各占全年不达标天数的4%,但年平均浓度值达到二级标准。

  与2017年年日均值相比:二氧化硫持平、二氧化氮下降7.7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下降4.75、一氧化碳下降12.5%、臭氧上升8.6%、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14.8%。

  城市降水:2018年,我市降水监测降雨量、pH值、电导率、硫酸根(SO42-)、硝酸根共五项。全年采集90个降水样品,实测降水总量3039毫米。

  全年降水pH值范围在6.57~7.23,年均值为5.91,电导率均值为31.1微西/里面,硫酸根均为3.01毫克/升,硝酸根均值为1.15毫克/升。全年没有酸雨。

  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地(湖泊水库):2018年我市36处饮用水源水环境水质所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达到I类标准限值的为6处:下径水库、窑陂水库、泗马岭水库、小漠水库、水唇自来水站南进大洋田取水口、大安水厂螺河;达到II类标准限值的为24处:赤沙水库、赤岭水库、陆河县南告水库、南门水库、大华水库、前进水库、尖山水库、油田水库、石牛山水库、南城水库、朝面山水库、禄仔湖、新田自来水公司黎北坑村取水口、螺溪自来水站茶山嶂取水口、上护自来水站杨梅滩村跳石子取水口、南万供水站新坑角棱坑取水口、东坑自来水站竹园村老虎窝取水口、螺河(陆丰陆城段)、响水水库、陂沟河、箖投围水库、南溪水站螺河、八万河水站、黄山洞水库库中心;达到III类标准限值的6处:琉璃径水库、海丰青年水库、海丰红花地水库、市城区宝楼水库、海丰公平水库、陆丰龙潭一尖山水库。其中湖泊型饮用水源地共24处,均处于中营养。

  与2017年相比,前进水库、尖山水库、油田水库共3处总磷稍升,由I类水变为II类水;南门水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下降,由III类水变为II类水,大安水厂螺河水质总磷下降,由II类水转变为I类水,其余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无明显变化。

  河流入库口:汕尾市共有12条河流汇入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与2017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湖泊水库(非饮用水源):汕尾市湖泊水库(非饮用水源)共有9个中型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与2017年相比五里牌水库、牛角隆水库总磷稍升,由Ⅱ类水变为III类水,其余水源地无明显变化。

  入海河口:2018年黄江河海丰西闸、黄江河东溪水闸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螺河半湾水闸、乌坎河乌坎水闸、赤石河小漠桥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近岸海域:汕尾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共9个,其中功能区点位3个:GDN031(陆丰市碣石浅澳港)、GDN035(城区捷胜青屿)、GDN034(市区凤飞山);功能区兼质量点位2个:GDN032、GD1506(陆丰湖东前墩),GDN033、GD1505(海丰小漠旺公山);质量点位4个:GD1501(城区马宫)、GD1502(陆丰碣石)、GD1503(汕尾市区)、GD1504(陆丰金厢)。

  2018年汕尾市近岸海域质量点位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的二类标准,质量点位GD1502、GD1503两处水质好转由二类转为一类。功能区点位GDN031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标准,GDN035、GDN034水质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与2017年相比,功能区点位水质无变化。全市9个监测点位均属于贫营养。

  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2018年汕尾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1分贝;夜间(每隔五年监测1次)为47.2分贝,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昼间与2017年相比上升了0.7分贝,夜间与2013年相比上升了0.5分贝。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汕尾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共有26个监测点,2018年度监测1次,监测路段长为11460米。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4分贝,声级范围在66.3~69.4分贝;夜间(每隔五年监测1次)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声级范围在52.1~56.9分贝;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昼间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0.4分贝,夜间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1分贝。

  功能区噪声:市区共有5个监测点,分别为1类区(居民文教区)、2类区(混杂区)、3类区(工业区)、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2018年每季度监测1次,分昼间、夜间监测,四次季度监测结果中除一季度1类区、2类区夜间日均值略超0.6、0.1分贝,二季度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夜间1个日均值略超1.4分贝、其余监测结果均符合功能区噪声标准昼间、夜间的要求。

  本年度各测点的年均声级值与上年相比较,除3类(工业区)日年均值下降1.2分贝,日夜年均值下降0.5分贝,其余监测点年平均声级值有所上升。

  生态环境状况

  2017年,汕尾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1.5,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优”。与2016(EI=80.4)相比,EI上升了1.1,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2017年汕尾市县级评价单元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优”占75%,包括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良”占25%,包括汕尾市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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