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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水、陆、空”环境持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21-12-24 录入员: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市大局的突出位置,深入谋划、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每当夜幕低垂,在汕尾市区海滨大道旁,总能听到一阵阵悠扬洪亮的歌声,歌声融合在优美的环境和清爽的空气中,别有一番风味。


  市民:空气质量很好的,这个环境就是挺舒服的。


  市民告诉记者,他们在这里唱歌已有四、五年的时间,近年来汕尾的人居环境和空气质量越来越好,让他们更愿意到户外活动,幸福感也不断增强。


  市民:很舒服,我们这些老人家都来这里唱歌。


  数据显示,2015-2021年汕尾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连续6年稳居全省第一,其中,细颗粒物是全省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控制目标的地市。2021年前三季度,AQI达标率96.3%,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2.41,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位。


  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叶国灿: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措施,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交通局、城管局,在城市防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的落实“六个100%”的措施,使得我们大气污染防治这一块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同样关系人民的福祉。“十三五”时期,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100%;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面积比例100%,建成污水处理厂由2015年的6座增至14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2.58%;全市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率为100%,未有因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优”级别。


  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叶国灿:我们主要就是对所有入海河流进行全面的排查,对污染源的来源进行分类、实行地毯式的排查;对于畜禽养殖、非法的或者污染防治工作没做好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于生活污水进行全面的管网建设,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从岸上到水里,全面实施相关的工作。


  2021年10月14日,汕尾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成为粤东片区唯一一个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级市。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等为抓手,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助力汕尾走实走好绿色发展之路。


  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叶国灿: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成果,使我们整个汕尾市,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来做好相关的工作,把汕尾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上一层楼,使得这个金字招牌擦得更亮,为汕尾市建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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