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宣传教育 > 宣传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获2020年度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等次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12月23日,2020年度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召开,生态环境局获得“优秀”等次。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石磊出席会议。


图片


    ▲会议现场


图片


▲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石磊参观市生态环境局普法工作成果展区


图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郑伟中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图片


普法工作成果展区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履责,采取“五强化、五保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责任压紧压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责任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制度三到位,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强化学习教育,保障知识常学常新。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法治讲座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和考试工作。“七五”期间,组织举办培训128场(次),培训人数达1028人(次),学法考试累计参加人数624人(次),实现全员覆盖,队伍法律知识和法治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宣传教育,保障基层普法落细落实。建立普法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进校园、企业,拓宽普法渠道。组织开展环保图片展等主题活动186场;组织环保电影进学校89场;向乡村发放环保宣传海报8000多份、环保宣传手册6000多本,垃圾分类桶近千个;创建环境教育基地8个。

  强化依法行政,保障精准普法见功见效。坚持在环保立法中推进普法,在环保督察中推进普法,在监管执法中推进普法,做到立法、普法“两促进”,执法、普法“两不误”。中央环保督察38个交办案件按期高质量全部办结,受到了中央和省督察组的表扬。

  强化推行“+普法”,保障多元普法创新创优。借力大众媒体,推动“互联网+普法”;借力基层基础建设年,推进“基层党建+普法”;借力“以案释法”案例库,推行“典型案例+普法”;借力公众服务窗口,开展“环保政策宣传+普法”,全面提升普法实效。

  执法带来生态环境新气象,普法带来环境保护新氛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优良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市一张靓丽名片。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