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境保护厅通报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
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大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良好成效。自2014年省对地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以来,我市连续两年均为优秀。
我市环保部门加强项目准入管理,严把项目审查关,去年全市没有核准备案产能过剩工业项目。加强钢铁、水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清理清查,全市没有发现此类行业。我市大力推进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汕尾电厂4台机机组均完成了脱硫、脱硝、取消烟气旁路工程建设,脱硫、脱硝效率分别大于93%、8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15年投产的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主动追加投资近2亿元,同步实施超洁净排放技术,增设湿电除尘设施,成为粤东地区第一台实施超洁净排放技术的百万兆瓦级燃煤发电机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了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高品质车用油供应,全面供应国V车用燃油;加强机动车新车登记注册环境排放标准准入管理,发布了轻型汽油车提前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告;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全年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646辆,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3163辆的147%。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投放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450辆。我市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均全面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保障性住房6个项目合计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面积1.7万平方米,占当年已建成保障性住房面积的56.7%,超过50%考核要求。我市积极实施《汕尾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仁裕轻质砖厂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唯一一家重点行业企业已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纬兴毛织(海丰)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得2015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陈丽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