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汕尾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11月26日召开砂、石场行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条例》,对辖区内23家砂、石场或搅拌站管理者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条例》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介绍了《条例》颁布的实施意义,为企业发放了学习资料和宣传单。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有关负责人现场对参会人员进行《条例》通读。分别从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角度出发,就日常工作和管理中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宣传贯彻,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各企业要加强培训、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生态环境意识、守法意识,增强环境管理能力,确保做好厂区内降尘、扬尘防治工作。
下一步,直属分局将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长期开展,持续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全力做好扬尘污染治理。采取多措并举,强化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切实改善区域内环境质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