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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9-03-18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已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我厅联合发布(见附件),定于201941日起实施。

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9第1号(总192号).doc

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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