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已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我厅联合发布(见附件),定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9第1号(总19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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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已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我厅联合发布(见附件),定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9第1号(总19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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