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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公司收集日常生活中个人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是否还需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2-11-17 录入员: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家庭日常生活中或为日产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全部环节豁免,那回收公司收集日常生活中个人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是否还需要经营许可证?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按照各市、县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行分类收集,且运输工具和暂存场所满足分类收集体系要求,从分类投放点收集转移到所设定的集中贮存点的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即接收家庭源废铅蓄电池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无需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但应及时将收集的家庭源废铅蓄电池转移至具有相应资质的集中贮存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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