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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新建排污单位如何确定管理类别?

发布日期:2021-05-13 录入员: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答:《2019 版名录》中部分行业的管理类别确定条件为“是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部分新建排污单位因时间等原因暂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只以是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不考虑其是否满足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尚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则管理类别不属于重点管理。按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年年初定期更新一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告后,排污单位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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