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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召开贯彻落实《汕尾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会议
市环保局强化污染减排责任分工
市政府出台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实施方案
2012年6月14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汕尾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2]44号)。《方案》提出了今年的重点减排项目,包括5个污水处理厂项目、5个畜禽养殖治理项目、10个结构减排项目、2个火电厂脱硝工程和1个取消旁路工程以及机动车排气综合整治项目等。《方案》还明确了环保、发改、经信、公安、财政、交通、住建、畜牧、农业、统计、工商、供电、供水等14个部门的减排责任分工。
市环保局召开贯彻落实《汕尾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会议
2012年6月25日上午,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减排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总量科全体人员,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总量股负责人,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汕尾经营部、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
会议传达了汕尾市政府办公室《汕尾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汕府办[2012]44号),强调该《实施方案》对于我市完成今年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该《实施方案》精神,确保《实施方案》中各项措施、各个重点项目得到落实。会议听取了各地环保部门、重点企业上半年减排工作尤其是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 明确了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
会议还对国家环保部上半年污染减排核查工作迎检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地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核查组在我市核查的顺利进行。
市环保局强化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推进今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落实,6月27日,市环保局印发了《汕尾市环保局2012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将今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