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圳(汕尾)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2016年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2016年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pdf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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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2016年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pdf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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