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批复文件 |
华润新能源陆丰成美风电场110kv 送出线路工程 |
2015年10月14日 |
汕环函〔2015〕212号 |
2015年11月5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217586,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凤苑路滨海小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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