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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110kv附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15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汕尾110kv附城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110kv附城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建设地点:

汕尾市凤山路与湖滨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

验收调查单位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农产品市场南侧,占地面积3701m2,采用全户内GIS布置方式。新建主变压器2×50MVA;新建110kV电缆出线2回:从现有220kV海丰站出双回110kV线路至新建110kV附城站,甲乙线长2×5.955km,电缆沿海丰站进站道路、红城大道西、G324国道、沿海河路敷设;本期新增10kV出线24回;新增无功补偿容量2×6012kvar电容器组。项目总投资为11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执行情况

本工程环评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定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环保应急预案。

2.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生态环境:本工程采取了防护措施和绿化措施,变电站周围、输电线路沿途植被恢复良好,未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电磁环境:正常运行工况下,变电站四周场界外5m的工频电场为2V/m~1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4μT~0.020μT;附城变电站东南侧场界5m~50m处的电磁衰减断面工频电场为3V/m~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3μT~0.014μT;110kV海附甲乙电缆的工频电场为4V/m~2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78μT~0.196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在正常运行工况下,站址四周边界外1m处噪声水平为昼间54.6dB(A)~57.1dB(A),夜间46.5dB(A)~47.9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要求。

   (四)废水:维修、巡检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时作为变电站内外绿化用水,待市政管网覆盖后再接入污水管网;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五)固体废物:变电站内设置19m3事故油池,并与变压器四周环绕的集油沟相连;变电站发生事故排油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建设单位承诺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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