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110千伏甲东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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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110千伏甲东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站址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甲东镇唐厝村 线路途径汕尾市甲东镇、甲子镇、南塘镇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新建110kV甲东站(全户内变电站)1座,新建主变2台,容量为2×40MVA;新建110kV架空线路2回,包括: 一、解口110千伏丰港至甲子单回线路接入甲东站,形成甲东站至丰港站、甲子站双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为2×12.8km; 二、解口110千伏碣石至甲子甲回线路接入丰港站,形成丰港站至碣石站、甲子站双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为2×2.5km。 本期工程投资估算7713.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80万元,占1.0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电磁环境: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现状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场强度100μT(0.1mT)。 2. 声环境:厂界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的排放限值,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3. 水环境:正常工况下,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4.固体废物: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