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110千伏集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110千伏集区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站址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松柏围东北侧;线路途经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安镇、梅陇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1、新建110千伏集区变电站(主变户外、GIS设备户内),本期站内新建2台63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4回,10kV出线32回,无功补偿并联电容器2×3×8Mvar。 2、220千伏海丰站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3、110千伏梅陇站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110千伏海丰至南山甲乙线解口入集区站线路工程:将110千伏海丰至南山双回线路解口入集区站,形成海丰站至集区站、集区站至南山站各2回线路。新建双回架空线路总长约2×0.45km,其中海丰侧长2×0.22km,南山侧长2×0.23km。 (2)110千伏海丰至梅陇双回线路工程:自220千伏海丰站110千伏出线间隔至110千伏梅陇站新建2回110千伏架空+电缆混合线路,新建线路总长约15km,其中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长约14.85km(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4.8km,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05km),新建11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15km。 项目总投资11884.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临时占地区域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 (二)营运期 (1)废水。站内生活污水通过管道和检查井自流排放至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掏挖清理,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110千伏集区变电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线路工程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电磁环境。项目营运期工频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µ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