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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尾市景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首饰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1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景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首饰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景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首饰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景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厂房第4栋D4401号

环评机构:

广东绿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景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首饰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位于海丰首饰产业环保聚集区电镀厂第4栋D4401,所在建筑共5F(其中1F厂房高度为7m,2~5F厂房高度为4.5m),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5°13′41.474″,N22°55′40.258″,占地面积约551.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1.36平方米,主要从事饰品的电镀加工,生产规模为戒指1000万件/年(镀层面积6080m2),耳环1500万件/年(镀层面积1890m2),项链500万件/年(镀层面积10100m2),总投资约500万元,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员工总人数约5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本次技改将在现有工程后处理工序中,保留现有的退镀工艺外,增加硝酸退镀工艺,不增加产品种类及产量规模,生产工艺不变,不增加建筑,建设内容为将后处理工序中的2个电解退镀槽,变更为2个硝酸退镀槽,其余保持不变。设计退镀能力为5000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增加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硝酸退镀后需进行水洗,硝酸退镀后水洗槽废水通过园区管道引至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废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水质须满足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废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生产废水经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到现有项目前处理清洗工序补水,回用水标准执行《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91)A类用水标准。

(2)废气。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硝酸配酸、退镀产生的硝酸废气(氮氧化物),硝酸配酸、退镀工序均于密闭的退镀车间内进行,硝酸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槽液、废硝酸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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