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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新能源陆丰港口公司码头维护性疏浚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3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中广核新能源陆丰港口公司码头维护性疏浚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2622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38218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广核新能源陆丰港口公司码头维护性疏浚项目

建设单位

中广核新能源港口投资(陆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陆丰市碣石镇陆丰核电进厂道路东南侧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广核陆丰海洋工程基地水工工程(码头)项目维护性疏浚,项目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沿海、陆丰核电工程进厂道路东南侧,紧邻陆丰海洋工程基地。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15°50′37.87″,北纬22°45′55.74″,西距汕尾市49km,东距汕头市105km。本项目针对中广核陆丰海洋工程基地水工工程(码头)项目的1#、2#码头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拟采用1艘15立方米抓斗挖泥船开展维护性疏浚,其中,1#码头停泊水域、2#码头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分别疏浚至设计底标高为-9.8m、-9.2m、-9.6m。本项目疏浚面积为5.05公顷,疏浚总量9.747万立方米,疏浚土采用1500立方米自航泥驳船全部运输至碣石湾外倾倒区A区倾倒。疏浚时间预计2026年8月15日开始,2026年9月30日施工结束和2027年8月15日开始,2027年9月30日施工结束,施工工期共3个月。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船舶作业期间对相关排污管系实施铅封,船舶生活污水采用船上配备的储污水箱进行收集和贮存,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执行,上岸后交由有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2废气。项目施工期船舶尾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与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

(3)噪声。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施工船舶垃圾应做好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由具有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和处置,严禁将施工人员在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倾倒入海污染水域。疏浚物运至碣石湾外倾倒区A区进行倾倒。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应严格限制施工区域和用海范围;优化施工方案,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应定期对疏浚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施工前应观察附近海域、施工船舶周围无重要水生生物活动,开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水生生物尽可能地驱赶。对本项目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失,应采取生态补偿措施。

6环境风险。项目施工期应采取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措施、船舶通航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溢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等。合理安排航道船舶作业,编制适宜的应急预案,配置吸油毡、吸油拖网、收油机等应急物资,加强施工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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