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马宫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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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马宫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汕 尾市城区乡村振兴局)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马宫街道 |
环评机构: | 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马宫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位于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设计起点位于X125-香江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K0+165,经纬度:E115°16′50.986″,N22°48′15.567″),路线整体呈东往西走向,终点顺接现状X125—现状无名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4+860.210,经纬度:E115°14′32.295″,N22°47′32.277″),路线总里程为4.7k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40m,其各部分组成为:中央分隔带2.0m,左侧路缘带宽2×0.50m,行车道2×(3×3.5)m,右侧路缘带2×0.50m,侧分带2×2m,非机动车道2×3.5m,人行道2×2.0m。项目总投资7168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4万元。施工期计划6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应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对路面定期洒水、清扫、维护,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强化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管理。 (2)废水。项目营运期无污、废水产生。应落实道路路面雨水径流的收集管网措施,定期检查道路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道路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和水体。 (3)噪声。项目应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2m宽6m高绿化林带阻隔等主动措施,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标准限值要求,对于远期预测超标的1处敏感点新北村应实施隔声窗措施,确保其室内声环境质量或允许噪声级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及《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相关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运输车辆散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及行人丢弃的垃圾等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