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新建大宗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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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建大宗气站项目 |
建设单位: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东城路北侧信利工业城 |
环评机构: | 广州同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大宗气站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东城路北侧信利工业城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18号厂区西侧中北部,拟建设大宗气体站及氢气储存间,占地948.23m2,主要生产高纯氮气、高纯氧气、高纯氢气和高纯氩气,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作为低浓度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污水总排放口DW00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2)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拟采取隔声、消声、管道包扎、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废滤芯、废分子筛和废珠光砂等一般固体废物由设备供应商带走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循环水药剂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在厂内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中,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土壤、地下水。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要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等涉及风险物质的区域。 |
2025年12月3日